2011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按照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教育收费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大力加强政策宣传,深化巩固清费成果,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全面优化价费环境,通过建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价格服务水平,为推动郴州“十二.五”规划目标实施作出积极贡献。
一、巩固清费成果,拓展工作领域
多年来,通过“清费”和“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今年要进一步深化巩固工作成果,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重点加强资源性收费管理,不断拓展工作领域,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拓展矿产资源收费管理。将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费纳入收费管理范畴。
二是将河道沙石纳入资源性价格管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河道采沙管理费。河道沙石既是自然资源,同时也是国有资源。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只设有“长江河道沙石资源费”,省物价局拟考虑制定出台河道的沙石资源费收费政策,拓宽河道采沙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将其收入用于河道、水利建设等公益事业中,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探索研究,为省局决策提供可行建议。
三是加强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事后性收费的征收监管。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采取的是置后性征收方式,而置后性征收,由于制度、人员素质、地方政府干预等多方面原因,征收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普遍。过去,由于政府或一些部门片面强调发展当地经济,但现在环境保护问题已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视,行政问责、规范行政裁量权、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措施日趋完善,我们的收费监管工作也要跟上来,在收费年检工作中,要善于发现这类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加强类似事后性收费的征收监管。
四是清理培训收费,加强培训费收费管理。目前培训收费存在“多、杂、乱”等问题,规范培训收费,加强培训收费监管是今年收费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市印发省安排部署的调研提纲,开展调研工作,提出高质量的建议,为省完善制定培训收费政策,当好参谋。
二、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基础性建设
加强收费管理制度性建设是建立收费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收费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认真抓好《湖南省收费员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6月底前,各地的培训发证工作务必落实。市本级已按照省局的要求,周密细致地组织开展了培训工作,市本级组织培训的突出特点,集中体现在与现实工作需要的结合上,重在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各地要参照市本级开展培训工作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把收费员培训工作抓紧抓实,收费员的审核发证工作一定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培训就发证和非收费岗位工作人员发证的问题,切实通过贯彻落实收费员证制度,达到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是扎实抓好收费许可证年检年审工作。全市收费许可证年检年审工作于3月中旬启动,5月中旬按照年检年审制度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要结合年检年审工作,对本级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许可证管理。各地要严格贯彻《湖南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着力纠正不具备上证条件的单位办证、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上证和突破政策标准上证的问题,通过清理,重新归类、编号、造册,完善收费许可证档案,对因历史原因,无法收回核销的收费许可证,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失效,有效解决收费许可证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收费许可证管理的严肃性。
三是严格落实登记统计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统计工作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和省对登记、统计的内容、方法、报告方式等都下发了文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市物价局也将这些文件规定即时向各单位进行了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应该说登记、统计工作规定是具体的、方法是统一的,但从各地实际执行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基层执收单位收费台账制度的建立和收费资金半年报、年报制度落实上,各地要认真组织查漏补缺,确保各项登记、统计制度的全面落实。
四是认真抓好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6、7月份,采取全省上下联动的方式,对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8月份,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将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五是大力加强收费政策宣传。要把收费政策宣传摆上收费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勾通协调,主动借助舆论工具,大力宣传收费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收费政策。高度关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现行收费政策的反映,认真做好“局长信箱”的回复工作,耐心细致地解答来信来电政策咨询,积极疏导价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推进收费公示工作,重点突出教育收费的公示,确保教育收费公示全覆盖、常态化。认真探索教育收费“明白卡”制度管理措施,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真正做到让学生缴“明白费”。
六是积极做好协会工作。为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理论研究,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已申请成立了湖南省价格协会行政事业性收费分会,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协会章程宣传工作,积极发展会员单位,为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做好服务和保障。
三、强化工作职能,突出治理“乱收费”
根据省局安排,今年治乱的重点,一是对没有收费资质的乱收费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是对不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没有《收费许可证》和不配备行政事业性收费员而实施收费的单位的乱收费行为进行检查;二是对各地随意提标、降标和不符合收费文件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今年省里对“治乱”明确表态要动真格,省物价局已与省监察厅进行了衔接,达成了共识,准备近期联合发文,针对一些单位对物价部门管理熟视无睹的情况,进行严肃的查处,把物价部门的形象树起来。
四、加强调研,完善收费政策
根据省局安排,今年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收费政策。
一是开展集贸市场摊位费收费调研。各地会同服务性收费管理部门对过去使用“商业网点建设费”、“工商两费”建设的集贸市场摊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把这一部分集贸市场的摊位收费予以规范。由宜章县、桂阳县、临武县、安仁县、嘉禾县具体组织落实,5月底前上报调研报告。
二是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收费调研。各地会同服务性收费和价格管理部门做好当地生猪定点屠宰收费调研工作。去年,省局收费管理处针对定点屠宰税费不再统一征收和加工成本提高的实际,牵头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新的文件。收费标准制定之后,部分市州反应标准过低,难以维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运转。为此,省局要求各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开展本地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的调查研究和成本测算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省局将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生猪定点屠宰收费政策。由9个省直管县市具体组织落实,4月上旬上报调研报告。
三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情况调研工作。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执行的是《湖南省短期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价费﹝2006﹞47号),由于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重新完善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各地要根据当前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培训和考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为省局制定完善收费政策当好参谋。各地务必于5月底前上报调研报告。
五是开展幼儿园收费调研工作。为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去年省物价局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试行期一年,各地贯彻执行幼儿园收费政策情况如何,省局要求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情况的专项调研,进一步理清规范幼儿教育收费管理思路,为省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提出报告建议。请各地于5月底前上报调研报告。
五、办好价格实事,整治规范教育收费
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是多年来收费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今年省局又一次把教育收费列为全省物价部门的十件价格事实之一,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局价格会议精神,着力整顿规范教育收费秩序,认真办好收费管理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的价格实事。
一是整顿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秩序,切实减轻学生及其家长经济负担。针对目前教辅资料泛滥,各地教辅资料收费差异较大,收费标准偏高等实际情况,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下发《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作出了以下规定:“严格规范教辅资料出版、印刷和发行秩序,明确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市场的准入门槛、管理重点、企业责任和处罚措施”。按照上述原则,省局决定拟于今年4月上旬,采取座谈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地相关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情况专项调研,探索教辅资料管理价格计算办法,通过对教辅资料实际价格、学生家长心理价位及当前教材实际价格的比较,出台教辅资料限品种、限金额的双向管理措施,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泛滥的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将于8月前出台中小学教辅资料收费管理办法。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安排落实,积极配合省局组织的教辅资料收费管理调研工作。
二是规范中小学校伙食费管理。伙食费管理是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博弱环节,按照现行教育收费政策规定,中小学伙食费由同级物价部门管理,多年来,我们也是这样执行的,但目前管理效果并不明显。在这方面,多数市州已出台了《中小学伙食费管理办法》,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今年,我们将借鉴兄弟市州的成功经验,探索研究中小学伙食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切实纠正中小学校伙食账目混乱,管理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切实堵塞管理漏洞,真正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三是抓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扶持工作。为着力解决当前存在“入园难”、“收费高”的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2010年11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提出在全国大力推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省局拟针对政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不同扶持政策制定相应的收费原则,完善相关措施,各地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惠民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制定出台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政策,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建立教育收费校长负责的工作机制,把城区学校每期开学前由教育、物价、纠风、减负等部门联合组织教育收费“提醒告诫会”的经验做法向各县市推广。继续开展春秋两季各涉教管理部门联合参与的教育收费专项督查活动,在抓好教育收费监管的同时,注重开展教育收费负担调研工作,认真听取学生及家长对教辅资料、教育期刊、保险等各类由学生自愿征订(购)品种的意见,及时反馈信息,为上级决策提供具有核心价值的参考性建议。要加强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紧紧围绕学生缴“明白费”的总要求,规范学校收费操作办法,彻底整治学生缴费票款不符的突出问题,通过创新监管手段,完善监管措施,真正办好群众满意的价格实事。
主题词:行政事业性收费 教育收费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省物价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监测中心。
郴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发
校对:李党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