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
为了促进商品房明码标价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4月29日召开了郴州市城区230个房地产开发商参加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动员会,5月12日正式启动了市城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
当天,市物价局、市房产局联合北湖、苏仙两区的价格检查力量,共分两个组,对市城区今年前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1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价格检查工作人员通过看现场、查资料、问情况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处楼盘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湖南省商品销售明码标价实施实则》等政策规定的情况。检查发现,各房地产销售项目都按规定对房屋销售价格及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坐落位置、容积率、房源情况等进行了标示,但一些楼盘仍存在思想不重视、政策理解不到位、标示信息不全面、不规范、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检查人员耐心地向房地产开展商、销售人员宣传了明码标价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商在明码标价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并当场向各企业下达了《提醒遵守价格法律维护商品房销售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督促各房地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做到按规定明码标价。

下一步,物价部门将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的同时,选择2-3个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信誉较高的房地产项目,重点指导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将继续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